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重要讲话精神,从解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更加高的要求出发,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推进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以学生为本,健康优先。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出发点。
2.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多元参与的营养餐配送管理机制。
3.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旗县区负责统筹各自辖区学校(市直属学校属地管理)学生的营养餐配送工作,同时也加强教育、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管、消防、应急、网信、民政、城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学校营养餐配送管理工作。
4.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的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满足社会、家长、学生的需求。
5.自愿选择,责任分担。各学校学生要不要营养餐配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家长承担。推动学生家长参与营养餐配送的所有的环节,构建多方参与的营养餐配送管理机制。
2019—2020年两年时间,通过试点先行、市四区推广、旗县区跟进,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展开。
为积极稳妥开展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成立营养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整理和收集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点议题,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协调推进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日常工作。
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公安局交管支队、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网信办、消防等部门,建立营养餐配送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建立学校作息调整和弹性离校机制。各旗县区结合实际调整学校作息:周一到周五午餐午休时间为90分钟;下午正常课结束后至18时前,学生弹性离校,学校为有意愿的学生组织校内课后服务。
(二)建立多种形式的学校营养餐配送机制。校内食堂不能够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场地情况做食堂改扩建,将学生食堂扩容到能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
暂时不能够实现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的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营养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
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设计午餐午休场所、设施。发改、自然资源、教育等部门要完善学校规划和新建学校配置,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场所、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鼓励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设施做改造,投资建设中央厨房,从源头把好食材进口关。鼓励临近的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以就近建立热加工厂,缩短营养餐配送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三)建立营养餐配送企业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高端准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原则,对营养餐配送公司进行准入管理,以营造良好的营养餐配送市场环境。
营养餐配送企业要提供相关材料,参与方案遴选,全程接受监督;为学校供餐前,营养餐配送企业一定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各学校按照招投标程序,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准入企业中选择营养餐配送企业。学校与营养餐配送企业应签订营养餐配送合同,食品安全与质量发展要求应体现在合同中,学校确定的营养餐配送企业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做考察续用或重新选择。
(四)建立学生午餐价格确定和费用承担机制。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家长代表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由家长负担。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按照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建立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各旗县区结合实际制定解决学生午餐、午休管理问题的具体实施操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改造、营养餐配送企业选择的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工作,构建多方参与决策与监督的管理机制;营养餐配送企业要主动开放生产的全部过程,接待校方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观、检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积极地推进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营养餐配送工作监管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网上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最大效能。
各旗县区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地区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试点学校开展营养餐配送工作。确定以下9所学校为营养餐配送工作试点学校。
各旗县区对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做全面总结和评估,根据真实的情况推动营养餐配送工作从试点学校向全市小学、初中展开,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向高中阶段推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发展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配送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市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要格外的重视,积极釆取措施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优化工作流程。学校营养餐配送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涉及的学校和部门多,任务琐碎繁重,各旗县区、各部门要优化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突出动员培训。各旗县区